员工配车协议
甲方:某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根据甲方日常经营以及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甲方将车牌号为粤B888的金杯海狮小汽车配备给乙方使用(下简称“车辆”),现就该车辆日常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甲方日后对该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时,乙方无权异议。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2、该车辆日常使用涉及的油费、保险费、路桥费、维修费、保养费、年审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义务为车辆购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在行车前应勤于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无故障隐患的良好状态。
2、乙方因岗位调整、辞职或离职时,需向甲方做好车辆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拖延交接。
3、乙方作为车辆日常使用管理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车辆进行出售、出租、出借、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等行为。
4、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车辆使用规定、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车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理赔的额度内理赔,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事项或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乱停车、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于日后另行商议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栏目:深圳劳动仲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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