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A男与B女感情不和,A欲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却收到法院传票,C起诉AB二人,要求偿还借款及本金52万余元,并冻结了A帐户的存款52万余元。然而据A的陈述,以及本律师了解的情况,该债务并不存在,是B了为占有A帐户内的存款而与C串通所做的恶意诉讼。通过本律师的努力,法庭查清了事实,原告自行撤诉,而B不仅未能如愿,相反还在接下来的离婚诉讼中失去了主动权,而我方当事人A男却获得了最满意的结果。
办案思路及心得
既然债务是虚假的,那么借条就不可能是真实的,本律师当庭要求对证据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同时前期律师还收集了B女亲口承认债务数额仅10万元的证据,在庭审时成功说服法官相信我方观点,并要求法庭就借款的细节问题分开询问原告C以及被告B,结果二人对细节问题的回答破绽百出,原告只得撤诉了事,B女偷鸡不成蚀把米。
裁判结果
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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