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约定双方的职责与权益,那么在约定劳动合同时,哪些内容不能约定进劳动合同呢?本文就将劳动合同里不能有的内容作如下说明,希望能顾帮到正在这方面困惑的人。现将整理作如下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
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协议。
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但以下条款是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一、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二、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十分重要,但是不能签订不公平的劳动合同,希望小编梳理的内容能够帮到大家,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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