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的相关规定

借贷合同的相关规定

借贷合同的概念到时是什么?借贷合同有哪些特点呢?或许还不是每个人都清楚这些方面的知识吧。那么,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借贷合同这方面的知识,让您能更深入的了解借贷合同是什么这一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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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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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归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实物的合同。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二、特点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一)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借款合同根据国家批准的借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合同自签订时起成立。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二)属于单务合同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借贷合同成立后,只有借用人单方面承担偿还的义务。出借人则享有收回原本或收取本息的权利,而不负对待给付的义务。但对于有偿的借贷,如标的物有瑕疵,出借人应另换无瑕疵的物,借用人并得请求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一般认为,出借人对故意隐瞒实物的瑕疵所发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三)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借贷合同的目的,在以货币或实物供对方消费或处分,使借用人通过借用合同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出借人必须是有权处分标的物的人。标的物亦限于货币和其他代替物,其风险亦由借用人承担。因此它与借用合同以及租赁合同以特定物为标的,且不移转所有权不同。VUD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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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16:52: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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