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的委托,以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为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行为。根据受托人委托的内容和期限不同,公司法律顾问可以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律师根据委托合同为受托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专项法律顾问是指律师根据受托人的专项委托请求,为受托人解决特定法律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应受托人请求解答受托人日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应受托人请求就某一法律事项出具《律师意见书》;应受托人请求就某一法律事项给对方当事人签发《律师函》;应受托人请求草拟、审查、修改规章制度、合同等法律文书;应受托人请求参与受托人与第三人的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应受托人请求就受托人的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应受托人请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供与受托人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应受托人请求列席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并就决议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经受托人另行委托代为签署、送达或者接受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的一个核心价值是律师为公司创造价值而非消耗价值。相对发生法律纠纷后聘请律师,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具备如下优点:1、为公司日常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2、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3、有效帮助公司防范各类法律风险;4、公司与律师的双向互动可以激励律师的积极性,同时律师实时掌握公司动态,处理突发事件时更有效率,效果也更佳;5、律师的保驾护航免去公司的后顾之忧,公司只需一心一意做生意;6、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成本远比发生纠纷时聘请律师救火的成本低;7、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经济的客观要求,公司法律顾问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的声誉、信誉,促进与公司存在经营合同的相对方在履行合同时更有诚信。8、公司与律师共同发展,相伴相随,使法律服务更具人性化。9、公司的法律顾问是为公司创造价值而非消耗公司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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